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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发布高考考生疫情防控十项提醒
2021年高考在即,为保障广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高考安全顺利,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5月17日发布《辽宁省高考考生疫情防控十项提醒》,要求考生从考前第14天开始,自觉接受每日健康状况监测,记录体温测量结果。
辽宁省招考办提醒考生要积极配合疫情排查。考生考前身体状况异常和健康状况监测发现身体异常的,及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接受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的专业评估,服从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依据专业评估作出的相关安排。凡筛查发现考生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参照以上要求进行专业评估。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辽宁省招考办还提醒考生,在考前要配合考点学校进行包括入场体温检测、突发异常情况处置在内的全过程模拟演练。考生入场和散场时要保持安全距离。考生有集中食宿的,要实行错峰就餐,就餐排队时与他人保持1米距离,避免扎堆就餐、面对面就餐,避免交谈。
高考疫情防控建议
第一,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处置办法
考前考生体温测量记录异常以及身体出现发热(体温高于37.3℃)、干咳、乏力、鼻塞 、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要及时报告当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须经当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县级教育局、招生考试机构依据专业评估建议,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的,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
第二,在赴考途中的注意事项
考生赴考点出行时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液等防护物资。
如考生乘坐私家车、步行、骑自行车赴考点途中,可不必佩戴口罩。如考生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赴考点,提前预约车辆,乘坐时在后排落座并全程佩戴口罩,下车后应及时做好手卫生。
如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点,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卫生。 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如考生乘坐班车赴考点,宜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开窗通风、分散就座,途中避免在车上饮食和用手接触其 他物品,下车后做好手卫生。
第三,进入考点要测体温
考生进入考点时要保持安全距离,经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须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再综合研判是否正常参加考试或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第四,佩戴口罩规定要看清
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第五,考试期间突然发热要立即报告
考试期间考生如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应立即告知考试工作人员,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综合研判和处理。综合研判后需进入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由派驻考点的医护人员或疾控人员将考生通过隔离通道引导至隔离考场。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 (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经批准后予以补齐。
第六,建议今年家长不陪考
为减少交通压力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省招生考试院倡议考生独立应考,家长不送考、不在考点外聚集。同时,各考点将根据考点周围实际情况,联系公安部门,适当扩大考点周围的警戒范围,防止人员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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