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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知名经济史学家赵德馨起诉中国知网擅自收录其论文获赔70多万元一事引发关注。
“这个事情在于维护权利,反对垄断。”12月7日中午,赵德馨教授接受潇湘晨报记者采访时说。现年89岁的赵德馨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退休教师,因自己的100多篇文章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收录至中国知网,读者需要付费下载,但自己却从未收到稿费,2020年8月,赵德馨选择起诉进行维权。
赵德馨表示,自己起诉后,对方多次打来寻求和解,但他都拒绝了,他的维权案件全部胜诉,目前70多万元赔偿款已全部到位。“我就是反学术平台的霸权,知网是垄断,他们用知识分子的文章不给钱,但是又拿去卖钱,一年利润十多个亿,这些都是知识分子的创作。”
潇湘晨报记者致电中国知网获悉,对方已关注到此事。“现在期刊也都做数字化出版,作者在投稿的时候肯定也会看到期刊的官网里写的投稿须知,稿件被录用后,作者跟编辑部签版权协议,(协议)授权编辑部把文章上传到知网、万方等数据库。”中国知网法务部一工作人员表示。
100多篇论文被中国知网擅自收录,九旬名教授维权获赔70多万元
现年89岁的赵德馨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退休教师,据报道,因自己的100多篇文章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收录至中国知网,读者需要付费下载,但自己却从未收到稿费,2020年8月,赵德馨选择起诉进行维权。
公开信息显示,中国知网为《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学术期刊公司”)的运营方。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输入关键词“赵德馨 中国学术期刊”,一共出现157篇判决文书,赵德馨告诉潇湘晨报记者,他一共起诉了160多起,最早是从2016年开始起诉,所有案件全部胜诉,总计获赔70余万,目前赔偿款已全部到位。
△裁判文书网截图
裁判日期为5月29日的一份一审民事判决书显示,赵德馨发表于《江汉学报》1965年08期的文章《向贫下中农学习辩证法》,被“中国知网”收录。2019年取证后,赵德馨将中国学术期刊公司诉至法院。
对此中国学术期刊公司的答辩意见为:涉案文章为原告发表在相关期刊,被告已就期刊在CNKI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学术期刊(网络版)上的收录和信息网络传播取得期刊方授权,具有合法授权。
但法院认为,被告未经原告许可,以电子版的形式发布原告享有著作权的涉案作品,侵害了原告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此外,被告主张其系经过涉案作品所载的期刊出版发行方授权使用,但未提交证据证明作者曾向刊文单位进行信息网络传播权授权。
法院同时认为,被告将涉案作品收录到其数据库并在网络上提供付费浏览和下载的行为,不属于期刊之间的转载或摘编行为,我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报刊转载法定许可制度并不适用于网络环境下。故对被告辩称其构成法定许可的主张,本院不予采信。
最终,北京互联网法院判决中国学术期刊公司赔偿赵德馨经济损失1200元、维权合理开支529元。
“赵德馨教授的胜诉,既是为广大作者讨说法,也会影响有关期刊数据库的商业流程,使他们更加重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万勇接受《长江日报》采访时表示,很少有学者这样去维权,为赵德馨教授的行为“点赞”。
教授:拒绝和解,维权目的是反垄断
“这个事情在于维护权利,反对垄断。”12月7日中午,赵德馨教授接受潇湘晨报记者采访时说。
赵德馨介绍,他从2016年起就关注到自己发表的文章被侵权的问题,发现最早于2006年就有侵权纠纷,随后进行取证起诉,至今已坚持维权五年,目前共有160多篇文章的侵权纠纷胜诉,“维权赔偿是每千字300元”。
“我就是反学术平台的霸权,知网是垄断,他们用知识分子的文章不给钱,但是又拿去卖钱,一年利润十多个亿,这些都是知识分子的创作。”赵德馨介绍,目前还有部分维权案件仍在进行中。
“他们中间多次打沟通要和解,我不和解。我要维权,要和解干什么?我要到法院里讲清楚。”赵德馨表示,维权耗费精力,律师帮了很多忙,他的维权案件全部胜诉,近两年,中国知网已不再收录他的文章,原有的文章都已下架。
据媒体报道,赵德馨的学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退休教授苏少之后来以同样的方式维权并胜诉。
对此,赵德馨告诉潇湘晨报记者,和自己一样,苏少之教授的维权也全部胜诉,他希望能通过维权扩大影响,有更多进行学术创作的学者维护自己的权利。
“等我的官司全部结束以后,再来跟他们(学生们)讲。我想不仅影响我们这里,这个事情会影响全国的知识分子。”赵德馨说。
但对于赵德馨的维权行为,有学者表示了其他态度。潇湘晨报记者在采访中获悉,有学者认为,电子期刊作为传播知识的途径,“知识传播时代,在知网上可以让人知道你的学术成果,而且现在经常在网上查资料,也可以节省成本。”
△赵德馨在家中清理案头书籍和资料 图源:长江日报
知网回应:文章录入数据库为作者授权
12月7日下午,潇湘晨报记者以作者名义中国学术期刊公司行政前台总机,一工作人员表示:如果作者对文章未经本人授权便录入知网提出质疑,需要起诉或举报,可以该公司法务部。如果文章录入对作者影响不大,作者可以稿酬部了解稿酬支付事项。
随后,记者又以作者名义致电该公司法务部,了解记者来意后,对方提出“留下姓名、方式和工作单位”,了解详情后予以回复。
此外,该法务部工作人员表示,以“赵德馨”事件举例,知网与学报合作收录在其上发表的文章,如果有作者在学报上发表了文章,根据双方签订的版权协议,知网会对学报上的文章进行收录。
“现在期刊也都做数字化出版,作者在投稿的时候肯定也会看到期刊的官网里写的投稿须知,稿件被录用后作者跟编辑部签版权协议,(协议)授权编辑部把文章上传到知网、万方等数据库。”该工作人员表示。
近来,因期刊数据库未经授权收录作品而引发诉讼的情况时有发生。此前媒体报道,2018年,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结文著协诉中国学术期刊公司、同方知网(北京)技术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一案。经审理认定,二被告未经著作权人授权,在中国知网、全球学术快报手机客户端提供汪曾祺作品《受戒》的下载服务,侵害了著作权人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的法律责任。
法院认为,著作权法规定专有权利的目的是通过赋予作者有限的垄断权,鼓励和促进人们的创作积极性;但是出于社会政策的考虑,即满足社会对知识和信息的需要,并降低使用人的义务成本,需要对著作权作出一定限制。相关法规对文字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进行了限制,目的是通过网络转载促进优秀作品在互联网环境中的传播。
潇湘晨报记者 蒋紫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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